相关问答
1、公安民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着装:(一)执行特殊侦查、警卫等任务或者从事秘密工作的,不得着装;(二)工作时间不因公外出的;(三)女警察...
公安民警着装时,应当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规定配套穿着,不同制式警服不得混穿。警服与便服不得混穿。警服内着非制式服装时,不得外露。 ...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92号,经2007年5月11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二〇〇七年六月五日发布施行。【1】(四)除工作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形外,应当穿制式皮鞋、胶鞋或者其他黑色皮鞋。非工作需要,不得赤脚穿鞋或者赤脚;男性公安民警鞋跟一般不得高于3厘米,女性公安民警鞋跟一般不得高于4厘米。【2】不是所有的警察无论在执行什么工作任务中,都穿皮鞋。有的警种在工作时,可以穿胶鞋。因为工作需要,还可以穿其他鞋。有的女警察如果在怀孕后期,有脚肿的,经过批准可以不穿皮鞋,穿其它宽松鞋子。
按要求规范着装。人民警察着装时,应当按照规定缀钉、佩带警衔标志、警号、胸徽、帽徽、领花、臂章等。警号佩带于外衣左胸处,胸徽佩带于外衣右胸处,臂章佩带于外衣左臂处。不得佩带其他与人民警察身份或者执行公务无关的标志。
因案件需要或特殊原因可以不着装。另外因办事需要必须出示工作证,除紧急情况只需表明身份就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第四条公安民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着装:(一)执行特殊侦查、警卫等任务或者从事秘密工作不宜着装的;(二)工作时间非因公外出的;(三)女性公安民警怀孕后体型发生显著变化的;(四)其他不宜或者不需要着装的情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51人已浏览
8,765人已浏览
197人已浏览
2,01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