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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案件需要或特殊原因可以不着装。另外因办事需要必须出示工作证,除紧急情况只需表明身份就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第四条公安民警有下...
1、公安民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着装:(一)执行特殊侦查、警卫等任务或者从事秘密工作的,不得着装;(二)工作时间不因公外出的;(三)女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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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92号,经2007年5月11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二〇〇七年六月五日发布施行。【1】(四)除工作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形外,应当穿制式皮鞋、胶鞋或者其他黑色皮鞋。非工作需要,不得赤脚穿鞋或者赤脚;男性公安民警鞋跟一般不得高于3厘米,女性公安民警鞋跟一般不得高于4厘米。【2】不是所有的警察无论在执行什么工作任务中,都穿皮鞋。有的警种在工作时,可以穿胶鞋。因为工作需要,还可以穿其他鞋。有的女警察如果在怀孕后期,有脚肿的,经过批准可以不穿皮鞋,穿其它宽松鞋子。
跟着别人假冒警察违法。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冒充警察的要加重处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着装公安民警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着警服,保持警容严整。(一)除不宜或者不需要着装的情形外,在工作时间必须着警服。(二)应当配套穿着警服,不同制式警服不得混穿。(三)应当规范缀钉、佩带警衔标志、警号、胸徽、帽徽、领花、臂章等,不得佩带其他与人民警察身份或者执行公务无关的标志。(四)应当爱护和妥善保管警服、警衔标志、警号、胸徽、帽徽、领花、臂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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