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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计算后相加。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一、由于赔偿数额不得超过19934元,因其子要11年就满18周岁,4人前11年的生活费分别计算为: A、先计算出赔偿比率:【消费性支出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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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第二款规定,应该这样理解,如果抚养人为一人,被抚养人为数人时,那么赔偿义务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即只要支付一份即可;如果抚养人为数人时,被抚养人也为数人时,应该将死者那一份抚养费先计算出来,然后加上被抚养人的人数。此时赔偿义务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对于超出部分不予支持。本案的抚养费应这样计算:首先计算两人共同的6年,即每人年赔偿额为2688.84元/年÷5人=537.77元/年,两人共计1075.54,没有超过当地的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2688.84元/年,那么6年赔偿总额为537.77元/年×6年×2人=6453.22元,李冬莲的7年赔偿总额为537.77元/年×7年=3764.38元,总计为10217.59元。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八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八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扶养年限,下面小编通过一则案例来为您计算,丁某今年未婚,父母和兄嫂都死亡,家里只留下了12岁的侄子相依为命,形成了扶养的关系,不幸的是,一起交通事故也带走了丁某的生命,指留下12岁的侄子。根据以上对扶养费的计算可以得知,交通事故的责任人需要对12岁的孩子承担扶养的责任,支付扶养费的赔偿,假设当事的居民消费支出总额为一个月1000,一年即12000元,离成年的时间有6年,那么最后责任人应当承担的扶养费为12000X6=72000元。 (注:本文为110ask.com原创作品,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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