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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173条的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
《公司法》第173条的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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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有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构成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合并可分为吸收合并和新合并。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合并一般涉及以下内容:(1)合并后存续公司或新设公司的名称和住所。(2)存在或新成立的公司的组织形式、因合并而发行的股份总数、种类和数量,或投资总额,以及每个投资者占总投资的比例。(3)合并各方现有资本和处理现有资本的方法。(4)处理各方所有债权债务的方法。(5)公司章程是否变更,公司章程变更后的内容,如何订立新公司章程及其主要内容。(6)其他必要事项。
公司合并协议有哪些内容 (一)合并协议各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二)合并后公司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三)合并后公司的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四)合并形式; (五)合并协议各方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 (六)职工安置办法;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式; (九)签约日期、地点; (十)合并协议各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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