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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招用农民工的企业承担直接清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主体责任,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
从数额看,您应当是负责工程劳务的分包人,包工头 劳务分包方(农民工、包工头等实际施工人)应当充分利用劳动监察、劳动仲裁以及法律对农民工的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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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在工地上班工作时受伤的,可以首先找包工头追偿。 2、如果在工地上班工作时因第三人(不存在雇佣关系的人员)受伤的,可找第三人追偿,也可以找包工头追偿。包工头赔偿后可以找第三人索偿。 接着,如果在工地工作时受伤的,若包工头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雇主应当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即向包工头及雇主同时主张赔偿。 最后,如果与各方协商不成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资料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相关人员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注意保留、收集证据。“口说无凭”,包工头跑了,要发包方支付工资,首先得要证明自己在工地上干过活,干过几天活,拖欠的工资是多少。向建筑施工企业主张工资。法律规定建筑施工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并且建筑施工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倘若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前述规定,将农民工工资发放给包工头后,包工头就携款逃跑,建筑施工企业就拖欠的工资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符合条件的可以找发包方,根据法律规定,发包方应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但必须注意的是,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当农民工遇到包工头拖欠工资时,还可以找劳动监察部门以及建筑主管部门维权。
直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劳动促裁。 有几点需要注意: 1、必须说明,农民工与包工头之间是形成劳动关系(而不是合作关系,因为包工头的欠条说是欠“工程款”),这点很重要,如果是合作关系,则是经济纠纷而不属于劳动纠纷,经济纠纷属于法院的事。 2、必须强调,自跟包工头后,农民工根据他的工作要求完成工程并接受他的日常管理及人员调配(这点是配合以上第1点); 3、对于证明,可以说明:一劳动关系事实存在及建立时间;二包工头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申请劳动仲裁时必须注明是要包工头支付工资,而不是“工程款”) 4、如果劳动部门受理,还可以利用包工头未及时支付工资申请以予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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