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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给女职工休产假的,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公司不按照国家规定放假的情形,其劳动者人是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的,对于投诉不成的情形,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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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当地劳动局)投诉,产假是每个女职工都应享有的权利,产假天数根据当地规定施行。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根据公布的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方案,“十一”国庆节放假3天,允许周末上移下错,与法定节假日形成连休。 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国家法定节假日(春节、中秋之类的)安排加班的,无论公司是否安排调休,都应当支付300%的工资。如果公司安排工作不放假的,应当向公司说明该情况,或者要求公司安排放假,或者要求公司支付300%工资。 如果公司拒绝,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劳动部门投诉、举报,或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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