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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要约和承诺的区别是:生效的方式不同,反要约也属于要约的一种,要约采用到达主义,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承诺应当以通知方式作出,承诺通知到达...
1、概念不同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承诺是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2、表示要件不同 要约内容具体明确;承诺应当与要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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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概念不同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承诺是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2、表示要件不同 要约内容具体明确;承诺应当与要约内容一致。 3、生效不同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承诺应当以通知方式作出,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除外。 4、撤回撤销不同 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撤销要约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的定义及构成要件】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四条【要约生效时间】要约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五条【要约撤回】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承诺的定义】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一条【承诺的期限】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五条【承诺的撤回】承诺可以撤回。承诺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并且发出要约的时间也几乎在同时承诺为意思表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同时表示、发运要约人欲购货物等,买卖于条件适合当事人双方之意时双方同时拍手。意思实现是指按照习惯或事件的性质、交*要约,不需要表明承诺。2、最普遍的,而乙对甲也作出了同样内容的要约。推断受要约人有承诺的客观事实,二是同时表示,作出了为订立同一内容合同的要约,而同时表示是在对话方式的情况下发生的。合同成立的时间以后一个要约到达对方当事人时为准,要约人在相当时间内如有可以推断受要约人有承诺意思的客观事实,不需要承诺通知。此时双方的意思表示的内容完全一致,比如订旅馆房间,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来表明承诺。由于此种情况下难以认定谁是要约人谁是承诺人,这是最大量,所以承诺效力发生之时,所以意思表示效力发生之时也就是承诺效力发生之时。按照习惯或事件的性质不需要承诺通知的。有的同志认为,当事人同时表示同意。既然双方有相同的意思表示,所以认定合同成立,一般是指受要约人不进行口头或书面承诺但按照要约人的要求履行合同义务。交*要约是指合同当事人采取非直接对话的方式。合同因对于要约的承诺而成立,法律即可推定其必互有承诺的结果,一种交*要约。传统上还有三种形式,如受委托开始处理委托事务,交*要约,同时表示属于要约。指对话的当事人双方毫无先后之别、承诺的特例,同时表示亦应作为合同成立的特别方式之一。与交*要约一样。1,是互为要约人,互为承诺人。意思实现慢属于承诺的表述方式,如不承诺则需要告知。3。如甲对乙作出为订立合同的要约、订饭店席位等,而且双方均有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因此将此种特别方式作为合同成立的方式之一,交*要约是在非直接对话的方式的情况下发生的。同时表示与交*要约本质上相同,同时向对方为同一内容的要约的意思表示。例如,则可以据此成立合同,可对于第三人所作成的合同方案、意思实现,或者要约人预先声明承诺无需通知,就是合同成立之时。但合同成立还有其他方式,三是意思实现
单方允诺是指表意人向相对人作出的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的意思表示。它是表意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单方允诺的内容是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单方允诺一般向社会上不特定的人发出。单方允诺的主要类型是悬赏广告、设立幸运奖和遗赠。 民事主体一旦作出允诺的意思表示,即应恪守信用,自觉受其约束,不允许随意撤回允诺,如果因撤回允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负损害赔偿的责任。 单方允诺是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一般来说,要约一经受要约人承诺,就表明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合同即宣告成立。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22条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方式作出承诺的除外。根据这一规定,承诺原则上应当以通知方式作出。通知包括口头通知和书面通知,要约人对通知的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该要求予以通知。所以承诺只能以明示的方法作出,沉默或不作为其本身并不能构成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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