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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
根据合同条款计算,看你的合同条款怎么说的,购房合同违约金的规定售房人与受让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中应约定违约责任,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向对方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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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所摘录的合同内容可以这样理解: 1.逾期交房超过90天的,买受人有权选择解除合同,也有权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2.买受人选择解除合同的,应当向出卖人发出书面的《解除通知》,出卖人应自《解除通知》到达之日起30天内把买受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退还,并支付支付房款的5%的违约金。 3.如果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那么出卖人应该每天支付违约金给买受人,每天的标准是已支付房款的万分之五,天数从2012年11月18日计算至实际交房之日。 希望以上解释能够帮助您理解。至于退房具体怎么操作,建议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合同规定违约金没有最高限额。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按照当事人的要求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超过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按照当事人的要求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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