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与现役军人协议离婚的程序:当事人双方共同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离婚登记。 2、办理离婚登记需要的手续: (1)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户口...
一、起诉:1、起诉的条件。包括: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法院受理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起诉: 1、起诉的条件。包括: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 2、起诉方式和起诉内容。起诉方式包括书面和口头起诉两种,书面起诉的,应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口头起诉的,由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军人离婚案件的起诉状应记明下列事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3、诉讼费用。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对于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受理费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案件审理终结时,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负担。 二、受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不予受理的特殊情形包括: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领取了离婚证后,一方反悔但原婚姻登记机关未撤销离婚登记的。军人离婚案件同样适用上述规定。 三、审理程序:军人离婚案件大部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但有的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可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除此之外,审理军人离婚案件在程序适用上与其他民事案件相同。
条件如下: 1、夫妻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 (1)由当事人所在单位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 (2)调解无效,并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2、夫妻一方是现役军人,军人要求离婚的: (1)军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视情况进行调解,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离婚条件,并经对方同意,政治机关方可出具同意现役军人离婚的证明,双方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离婚登记。 (2)如军人一方坚持离婚,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部队可商请对方所在单位或地方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政治机关出具调解状况的证明,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3、夫妻一方是现役军人,非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 (1)如果军人一方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双方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离婚登记。 (2)如果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政治机关不得出具证明,但经过政治机关查实军人一方确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当事人双方应当共同到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户口注销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一、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双方的结婚证; 2、部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 3、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书应当使用A4型60克以上规格的纸张书写或打印,并由双方当事人在登记现场共同签字、按手印。 4、现役军人出具军官证、警官证或士官证件;非现役军人出具身份证和户口簿。 当事人无法提交户口簿的,可提交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属于集体户口的,可提交本人的户籍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 当事人双方的结婚证遗失的,应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交结婚登记档案材料或者结婚登记记录证明。 二、当事人应提交2寸的单人近期免冠照片各2张,交纳离婚证工本费。 三、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非双方自愿的; 2、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 3、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 4、男方或女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5、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或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的; 6、缺男方或女方身份证件、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或者证件不在有效期内的。 7、身份证和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不一致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4人已浏览
173人已浏览
220人已浏览
17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