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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抵押担保的范围应以登记机关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内容为准,除非有证据表明登记簿的记载错误。 2、对抵押权人主张就抵押物价值超出登记价值的部分...
我国动产抵押的标的物范围很广,有以下几类:1、飞机、船舶、汽车等特殊动产。这种动产的特殊性在于其所有权状态的登记 其交易也必须进行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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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不动产抵押登记的流程: 1、将办理抵押登记所需手续准备好,到成都房管局;将相关资料递交到房管局工作人员手中办理抵押登记;办理完毕,抵押人签字确认,领取抵押权证。 2、未成年人的,提供证明监护关系的证明文件(包括户口簿、出生证明、结婚证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全部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个人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经公证或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非个人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发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成都房屋抵押需要提交的资料:属个人的,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下同);属企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确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代码IC卡或数字证书(未开设银行基本账户的个体工商户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工商企业查询资料、公司章程。
先查封后抵押的,担保范围受限制。律师应当合理地提示债权人,商品房在抵押前存在被查封、扣押、财产保全的,抵押不能包含已被查封、扣押或财产保全的份额。先抵押后查封的,不影响抵押效力。律师应当提示债权人,对于事先设定抵押担保的房屋,政府主管部门或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扣押的,或对抵押担保财产采取财产保全或执行措施的,不影响抵押担保的效力,抵押权人仍对该商品房已抵押部分或全部享有优先受偿权。法院可以查封已经被抵押的房产。依据为最高院有关执行问题若干规定第40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抵押权登记是指抵押权人向法律规定的有关部门将其在特定物上所设定的抵押权的事项予以记载的事实。从抵押权的事项予以记载的事实。从抵押权生效的条件来看,抵押权登记包括形式登记和实质登记。 所谓形式登记,是指登记对抵押权的生效只具有确认或证明的效力,而没有决定其能否生效的效力。也就是说,抵押合同的生效,公以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为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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