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调查取证的程序有哪些具体要求

2021-12-01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派出人员调查收集证据时,应当遵循一定的程序。人民法院派出人员应当向被调查人出示证件,表明其合法身份,并取得被调查人的配合。法院的调查取证应当制作调查记录。调查记录经被调查人校阅后,由被调查人和调查人签字或盖章。《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六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处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证据,应当以机关名义移送,经人民检察院审查符合法定要求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处案件过程中收集的鉴定意见、勘验和检查记录,经人民检察院审查符合法定要求的,可以作为证据。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应当重新收集有关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处案件过程中收集的涉案人员的供述或者有关人员的证言和陈述;确有证据证明,涉案人员或相关人员因路途遥远、死亡、失踪或丧失作证能力而无法重新收集,但供述、证言或陈述的来源和收集程序合法,并有其他证据证明,经人民检察院审查符合法定要求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相关法规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究。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