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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会自动续期。续期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缴纳费用。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
房屋的使用权年限从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证之日算起。购房者在买商品房时,房价中包含了土地出让金的部分,在取得产权的同时也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该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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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使用权年限从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证之日起计算。购房者购买商品房时,房价包含土地出让金,在取得产权的同时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的使用期限从开发商取得土地证之日起计算。但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土地使用者由开发商变为购房者。如果开发商在三年前取得了土地证,那么这个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时间从三年前开始计算。如果他们买了这个商品房,土地使用寿命无形中减少了三年,但这不是最重要的,因为70年的住宅使用寿命到期后会自动续期,关键在于你买的房子质量如何。
商品房使用年限的起始日是从开发商取得土地的使用权之日起四十年。商品房本身是没年限规定的,但是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是商业用地,使用年限的时间是四十年,所以,商品房使用年限为自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四十年。
一、如何计算商品房的保修期限根据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10日发布执行)以及建设部第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2000年6月26日发布执行),国家对房屋建筑的保修期有了新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两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另外,根据建设部发布的于2001年6月1日起施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中规定的最低保修期限。二、如何确定商品房的保修责任1、在保修期限内,因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建设单位向造成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的责任方追偿;2、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3、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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