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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办理增员需提交以下资料: (1)网上办理业务后导出《企业人员增员表》; (2)职工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劳动合同或其他用工证明...
需要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在职职工登记表》等,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地税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参保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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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本级已办理过社保开户手续的单位, 1、办理员工录用备案,如有《劳动和社会保障证》副本的单位携带该证;填写《人员资源数据登记表》(首次在南京市本级参保人员需填写)、《南京市就业登记备案表》、《南京市就业登记人员花名册》并加盖公章;劳动合同文本原件、员工《就业创业证》原件; 2、上述手续办理完成后,另提交《南京市城镇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花名册》,续保人员另需提供《南京市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变动表》及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其它材料至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备案及参保手续; 3、如仍有不明之处,建议您在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夏令时下午2:30—5:30)拨打南京市12333人工服务,核对相关信息后进行具体咨询。
企业为员工缴纳了养老保险,并不意味着企业就跟员工签定了劳动合同。公司办理社保只需要在当地社保局办理开户手续,社保开户资料:1、《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当地社保局现场填写,后盖单位公章);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或社保经办人如是港澳台外籍人员需提供有效的证件(永久性)和入中国境内的证件原件且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开户银行印鉴卡原件及复印件、开户银行证明原件或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这些信息并没有明确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工作内容等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法》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单位开社保开户需要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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