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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这个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构成的,具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一)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概念 在举办大型的群体性活动中,违反公共场所的群体性活动相关安全管理规定,没有履行相关的注意、管理义务,发生了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二、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如何处罚 犯本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犯罪客体本罪客体是公众活动场所的公共安全。 2、犯罪客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举办大型的群体性活动中,违反在公共场所的群体性活动中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没有履行相关的注意、管理义务,发生了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3、犯罪主体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要是对发生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4、犯罪主观方面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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