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公司减资是指公司资本过剩或亏损严重,依据经营业务实际情况,依法减少注册资本金的行为。公司减资,无论是否造成剩余资本少于法定标准的情况,都必须...
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发起时,公司首次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全部认可,不再向公众公开募集。在这种设立形式下,所有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是公司设立登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股份有限公司减资的方式有减少股份总额、减少股份金额、既减少股份数额又减少股份金额。减少股份总额,即保持每股金额不变的情况下减少股份总额。减少股份金额,即不改变股份总数而减少每股的金额,具体实施可分为免除、发还以及注销三种办法。
股份有限公司减资的方式有减少股份总额、减少股份金额、既减少股份数额又减少股份金额。减少股份总额,即保持每股金额不变的情况下减少股份总额。减少股份金额,即不改变股份总数而减少每股的金额,具体实施可分为免除、发还以及注销三种办法。
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从新规定可以看出有这样几个变化: (1)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合并为知识产权; (2)列举式表述改变为列举式与概括式相结合的表述,由此原来五种法定的出资方式改变为更多的可以自由选择的出资方式; (3)可以自由选择的出资方式需要符合必要的条件 这个条件是: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换句话说,凡是符合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条件的非货币财产都可以用来出资。所谓非货币财产,理论上一般是指除了上述列举的以外,还包括证券或权利等,如:股票、债券以及其它具有财产价值的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通常是指不符合前述条件的非货币财产。有的不能用货币估价,有的虽然可以估价,但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转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0人已浏览
103人已浏览
203人已浏览
71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