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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减资是指公司资本过剩或亏损严重,依据经营业务实际情况,依法减少注册资本金的行为。公司减资,无论是否造成剩余资本少于法定标准的情况,都必须...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对公司的投资,既可以采取货币出资方式,也可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方式。每种出资方式应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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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股份公司的出资方式有: 1、用货币出资; 2、实物出资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实物原为股东所有。二是出资实物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 三是以知识产权出资; 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根据《公司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可公司章程规定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产权转让手续。 发起人未按前款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发起人认可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公司章程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有限公司出资形式有两种: (1)以货币财产出资。 (2)以非货币财产出资,即使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来作价出资。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股票)可以在证券交易市场通过竞价的方式转让。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记名股票通过股东背书的方式转让,并登记在公司股东名册上;无记名股票,可以通过将股票交付给受让人的方式转让。《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第一百三十九条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一百四十条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基本程序有以上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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