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总公司注销,分公司也要注销。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撤销分公司的,应当自撤销决定作出之...
1、公司吊销应当办理清算手续,清算程序完成之后,办理公司注销登记。 2、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需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公司吊销应当办理清算手续,清算程序完成之后,办理公司注销登记。 2、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需要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您的问题已收悉,首先,就您的问题我们为您进行一个初步的分析,公司被吊销后的处理一般是注销,这属于行政处罚的范畴;其次,还需向您询问一些案件的具体情况以便进一步分析,请问公司有没有负担债务?现在有没有清算的打算?这些问题是比较重要的,直接影响到案件的后续解决,建议您直接来电说说这些情况,我结合具体的案件细节,给你更好的综合建议。
1、公司被吊销了,其处理方式为,公司需要先成立清算组、通知债权人,并公告;然后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其次按照通过的清算方案,进行清偿;再制作清算报告;最后依法登记注销。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30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118人已浏览
17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