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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对孕妇犯罪的具体情况有一定的特殊保护,但并不意味着孕妇犯罪可以免除。根据规定,孕妇犯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
1、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权利,构成故意杀人罪。因此,按照追究刑事责任。如果经控辩双方参与的举证、质证、辩论、最终陈述的法定审理程序,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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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处罚: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八十九条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依的规定定罪处罚。(2)加重处罚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或者:(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抢劫巨额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根据《刑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死刑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正在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根据这两个规定,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一)审判的时候正在怀孕的妇女,不得适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二)审判的时候正在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是《刑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而不是司法解释的规定。这意味着对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正在怀孕的妇女,最高只能判处无期徒刑。
根据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对孕妇犯罪的具体情况有一定的特殊保护,但并不意味着孕妇犯罪可以免除。根据规定,孕妇犯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可以判处相应的刑罚。但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怀孕女性,在满足一定条件时,会被宣告缓刑。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如果取保候审不发生社会危险,可以取保候审;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被监视居住;就处罚而言,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一般不能适用死刑。当然,在其他情况下,仍然需要根据实际犯罪情节追究孕妇的刑事责任。在刑罚执行方面,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怀孕或者哺乳婴儿的妇女,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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