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驾驶驾照内任何准驾车型机动车违章记分都是一样记在那本驾照上...
加盟签订合同后,发货时间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的,出卖人可以随时发货,买方也可以随时请求出卖人发货。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4、5吨及以下的普通货运车辆已取消营业执照。自2019年1月1日起,地方交通管理部门不再为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发放道路运输证。自2019年1月1日起,总质量为4、从事普通货物运输活动的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地方交通管理部门不得以无证经营、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为由实施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申请货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分别提交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1)从事危险货物运输以外的货运经营的,应当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2)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应当向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按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查,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风险转移确定了以下原则: 1.以交货时间确定风险转移.和某些国家,如英国,以所有权转移时间确定风险转移时间的原则不同,公约采用了所有权与风险相分离的方法,确定了以交货时间作为风险转移时间的原则.公约第69条规定,从买方接收货物时起,风险转移于买方承担. 2.过失划分原则.从交货时间起,风险从卖方转移于买方.这一原则的适用有一个前提,即风险的转移是在卖方无违约责任的情况下.假如卖方发生违约行为,则上述原则不予适用. 3.国际惯例优先.在国际货物买卖中,有些国际惯例对风险转移有自己的规定.公约第9条规定,双方当事人业已同意的任何惯例和他们之间确立的任何习惯做法,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例如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FOB、CIF、CFR合同的风险划分是以装运港船弦为界.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弦前的风险,货物越过船弦后的风险由买方承担.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选择了这种贸易术语,那么国际贸易术语规定的风险分担原则优先于公约的规定,即风险划分以船弦为界而不是以交付单据(即交货)的时候划分.
退休年龄是法定的,按现行规定男性60岁,女性50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9人已浏览
438人已浏览
1,124人已浏览
13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