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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
房屋征收和补偿是市、县人民政府的职权。征收决定也是由市、县人民政府的名义作出的。所以,如果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向作出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的上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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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起诉,法院审查后预交一定数额的费用,案经审理结案后根据裁判文书确定的数额,把小于预交数额应退给当事人的差额。 2、原告当事人预交诉讼费后,经法院审理,判决由被告承担,被告补缴后,由人民法院退还给原告。 3、二审案件当事人双方上诉均缴纳诉讼费的,根据法律规定败诉人承担的原则,胜诉方可直接办理退费
答辩人:————————(机关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职务:——————针对复议申请人——————于————年——月——日提出的复议要求和理由,答辩如下:——————————————————————————————————————————————————————————————————————————————————————————————————————————————————————————————————————————————————————————此致————(复议机关)————年——月——日
1.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材料份。 2.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份。注: 1.劳动和社会保险行政复议答辩书是被申请人对申请人提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答辩,阐述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根据和理由的文书。按照有关规定,被申请人收到复议机关送达的行政复议申请书之日起,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复议机关提交答辩书。2. ①行政复议答辩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①答辩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的姓名、职务 ②答辩的事实和理由 ③认定事实的证据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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