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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其他证据,就可以去投诉。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
没有签劳动合同,老板拖欠工资可以告他。1、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如果不能协商解决,你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是申请劳动仲裁; 2、用人单位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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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作为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在发生工资、工伤纠纷的时候能够作为首要证据拿出来用。但是,实际中有些单位违法没有跟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因为对方没要求签也就没重视,所以最后导致双方实际建立的关系并不是劳动关系。等到老板过了约定时间不发工资,根本上是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时候,就开始收集证据准备维权,因为没有重要的劳动合同,很多人就担心能不能直接将老板给告了。 被老板拖欠工资的时候当然可以告了他。但是,在告他之前要保存好相关工作材料,如工资单、工作牌、入职申请表、入职登记表、打卡记录等,待有必要时可以到仲裁委那边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并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如果再无法解决,那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1、没签合同――赔偿二倍工资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中已经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2、拖欠工资――加付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3、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就无需提前三十日通知单位,即可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有权要求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 当然了,若是被拖欠的工资较多,或者拖欠人数的较多的,建议最好就找个专业的劳动法专业律师帮忙。现在点击右侧可以立即找个满意的律师。
1、收集相关具有劳动关系及所欠工资的证据。这个是非常重要的,任何事情都需要证据。 2、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如劳动监察部门)申请(申请最好以书面申请为好),要求相关部门依法责令欠薪单位限期整改并下达指令书、行政处理决定书等文书。最终还是不能收回工资就应当及时申请劳动仲裁,如有欠条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3、如果符合以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为目的,具有以下情形之一((一)隐匿财产、恶意清偿、虚构债务、虚假破产、虚假倒闭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的; (二)逃跑、藏匿的; (三)隐匿、销毁或者篡改账目、职工名册、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等与劳动报酬相关的材料的; (四)以其他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的。) 且数额较大的(“数额较大”:(一)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二)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的欠薪罪。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并支付工资和赔偿损失。
申请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可以收集证据劳动仲裁维权,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可以按照工作年限要求经济补偿金,支付拖欠的工资,要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等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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