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警告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行政处罚是指...
首先,口头警告不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想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如有管辖争议,请报共同上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由《行政处罚法》第八条可知,警告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但根据我国《公务员法》,行政处分的种类有六种,从轻到重依次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既然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都含有警告,那么公安局作出的警告到底是属于哪一类别的呢?行政处分中的警告所依据的是《公务员法》,处罚对象自然就是国家公务人员,对普通老百姓是没有效力的。行政处罚中的警告所依据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相关规定的社会人员(公民)。这其中自然也涵盖了公务员。公安局作出的警告主要是针对违反治安条例的公民,不具有公务员的特殊身份,其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对破坏分子进行警告和处罚。所以,公安局作出的警告属于行政处罚,并不是仅仅作为公务员处罚手段的行政处分。首先就是我国行政处罚他指的是对于违反行政法规的人来说所作出的一种处罚。其次就是行政处罚的种类确实包括了警告。所以说,公安局做出的警告他是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
行政处罚需要履行法定程序,比如,行政拘留、数额较大罚款需由上级公安局负责人签字批准才可以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83人已浏览
353人已浏览
1,427人已浏览
38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