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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税务机关行政监管并通过的税务师事务所,均可从事清算鉴证工作。...
人能够准确核算清算项目收入总额或收入总额能够查实,但其成本费用支出不能准确核算的,税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本准则第三章的规定审核收入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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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工程费的审核,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审核前期工程费的各项实际支出与概预算是否存在明显异常。(二)审核人是否虚列前期工程费,土地开发费用是否按税收规定扣除。
税务师事务所应当要求委托人如实提供如下资料:(一)纳税(预缴)申报表及完税凭证。(二)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和有关帐薄。(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凭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合同。(四)银行贷款合同及利息结算通知单。(五)项目工程建设合同及其价款结算单。(六)商品房购销合同统计表等与转让房地产的收入、成本和费用有关的其他证明资料。(七)无偿移交给政府、公共事业单位用于非营利性社会公共事业的凭证。(八)转让房地产项目成本费用、分期开发分摊依据。(九)转让房地产有金的合法有效凭证。(十)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的其他证明资料。
对纳税人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规定在售房时代收的各项费用,应区分不同情形分别处理:(一)代收费用计入房价向购买方一并收取的,应将代收费用作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计税。实际支付的代收费用,在计算扣除项目金额时,可予以扣除,但不允许作为加计扣除的基数。(二)代收费用在房价之外单独收取且未计入房地产价格的,不作为转让房地产的收入,在计算增值额时不允许扣除代收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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