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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结合实际业务经验,笔者认为,法院在该问题的处理上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夫妻离婚,受到最大伤害的...
1、婚前买房付清全部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配。 2、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均分配。 3、婚前一方首付且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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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房子怎么分这同样也要分情况进行考量。结婚前买的房子如果是夫妻一方的财产,则在离婚时就属于个人财产,不能进行分割。相反地,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就应依据以下离婚财产分割原则进行分割。 (一)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双方平等地分割包括房子在内的共同财产,享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从生理特点上考虑,房子的分割在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同时,房子分割还要特别注意给分到子女抚养权的一方的照顾。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房子时,尽量考虑对房子有实际需要或能有效利用房子的一方,比如一方已经拥有一套房子,而另一方却没有住房,在这种情况下就应依照该原则认定房子归需要的一方所有,而适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1、离婚了房子分割的方式:一般情况下,系夫妻共同财产所得房屋,则应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登记人、出资比例等),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但如果是个人财产所得房屋,除另有约定外,一般不分割。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1、婚前一方就按揭购房的,离婚的时候,通常这处房屋判归持证一方所有,那么对于婚后共同还贷的本金和增值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核算出来以后,给对方相应的补偿。 2、婚后买的房按揭贷款,如果是两个人共有权证,双方条件相当,那么无论房屋谁得房,都要给对方一半的房屋补偿款。这个补偿款,是指当前的市场价,扣除未还贷款后的净值。离婚之后,得到房屋的一方,自已去还后面的贷款。 3、婚后按揭还贷,但是房本写在一人名下,那通常会倾向于继续由持证一方所有,另一方拿补偿款。这么做的理由,主要是考虑便于执行的问题。如果判决给另一方所有,这就涉及到办理变更登记,贷款没还清以前,银行通常是不会同意变更的,因为这涉及新房主是否有能力继续还贷的利益问题。当然,这个不绝对,不过确实能影响法官这样一个因素,未挂名一方,最好先去银行了解下变更过户的条件,再和法官去沟通,这样效果最好。 4、只有合同,但是还没有取得房产证。这种问题,只能先协商解决,协商不了,法院不管,等到你们拿到房产证以后,再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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