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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期的确定主要依据两个时间点,即起算日和起诉日。只要确定这两个时间点,两者之间的期间就是判断起诉是否超过法定期限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一、级别管辖 一般案件由基层法院管辖,特殊案件分别由中、高、最高人民法院管辖。 二、地域管辖 1、一般管辖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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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2、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3、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等。
被告在行政诉讼案件中的确定: 1、直接向法院起诉,经行政复议后向法院起诉被告的确定; 二、被告确认行政复议案件。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以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确定行政诉讼案由的规定如下:1、行政诉讼案由的分类。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将案由分为三类,即作为类、不作为类和行政赔偿类。二.行政诉讼案由的结构。(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确定类案件案由的方法是:行政管理范围的具体行政行为类型。就管理范围而言,是否分解,应结合案件实际,以表达简洁、清晰为原则;对于具体的行政行为,以各种形式出现,而不出现其具体的表现形式。(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确定不作为案件案由的方法是:诉讼行政主体类别不履行特定职责或义务。(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确定行政赔偿案件案由的方法如下:1。一并提起行政赔偿的,可以在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案由后面加上行政赔偿;2、单独提起行政赔偿的案由结构为:行政管理范围内的行政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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