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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是企业在商业竞争中所拥有的未公布的知识产权,如公式、技巧、过程、设计、器具、样式、汇编信息等。按照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是...
以下信息属于商业秘密: 1、技术信息。凭经验或技能所产出的,在实际中尤其是工业中适用的技术情报、数据或知识。技术信息主要包括:技术设计、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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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对商业秘密作出的正式定义出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里,该条第三款规定“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因此,商业秘密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技术信息,一种是经营信息。关于技术信息,国家科委《关于加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中指出,“本单位所拥有的技术秘密,是指由单位研制开发或者以其他合法方式掌握的、未公开的、能给单位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的,具有实用性且本单位采取了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含草图)、试验结果和试验记录、工艺、配方、样品、数据、计算机程序等等。技术信息可以是有特定的完整的技术内容,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的技术方案,也可以是某一产品、工艺、材料等技术或产品中的部分技术要素。” 经营信息是指技术信息以外的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竞争优势的用于经营的信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中指出,经营信息“包括用人单位的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投标标中的方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此外,企业的合同格式、经营计划表、价格协议细节、广告方案等也都是用人单位的经营信息。 以上所提及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都有可能构成企业的商业秘密。但是具体每一项信息是否属于商业秘密的判定,还应按照商业秘密的特点具体判定。至于员工是不是要承担保密义务,除该项信息必须是商业秘密外,企业与员工之间还须就该项信息作出过保密的约定或者是在职务上存在保密的义务
⒈行政单位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单位信息。 ⒉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单位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单位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商业秘密包括两部分: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技术信息中的商业秘密是指技术秘密,技术秘密应当具有一定的创造性、价值性、先进性、秘密性。技术秘密主要包括:技术设计、应用试验、工艺流程、设计图纸、试验方式和试验记录、产品配方、技术诀窍、产品模型、计算机源程序、关键数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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