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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
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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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证》并进行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是保护租赁双方合法权益的条件,一旦发生纠纷,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法院将根据办证及登记备案情况裁定租赁合同及租赁行为的合法有效性;同时,是防止欺诈和风险的最有效的办法,一经房管部门审查,出租人有无权利出租及有无欺诈行为便一目了然。
登记备案应按以下程序办理:(一)房屋租赁当事人在租赁合同签订后的15日内分别到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并提验有关证件材料。(二)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受理后,在《租赁登记表》上提出审核意见。(三)符合规定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自受理房屋租赁登记申请之日起的5日内核发《房屋租赁证》。一般情况下,房屋租赁证的有效期限不超过2年。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时,要提交下列材料:(一)房地产权证或者其他权属证明;若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还应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二)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如果属共有房屋出租的,还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委托出租的,应提交委托合同;代理出租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三)承租人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时,应提交自己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无论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在提交的个人身份证明中,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应当提交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个人,应当提交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个人,应当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境外企业、其他组织,应当提交经公证或者认证的登记注册证明。
房屋租赁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房屋出租人、代理出租人或者其委托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出租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符合条件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核发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不符合条件的,向当事人出具不予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单。经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十日内到原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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