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发承包双方正式签订书面合同后,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合同备案手续。2、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应提供下列资料:(1)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一式8—...
勘察施工现场,学习审查施工图纸,编制施工方案,清除现场障碍物,平整施工场地,进行地下勘探,做好排水设施,设置测量控制桩,修建临时设施,修筑临...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工程承包开工前要准备的资料: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附件); 2、建设工程开工审查表; 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规划部门签发的建筑红线验线通知书; 5、在指定监督机构办理的具体监督业务手续; 6、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设计图纸及设计文件; 7、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证书; 8、图纸会审纪要; 9、施工承包合同(副本); 10、水准点、坐标点等原始资料; 1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水文地质资料; 12、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授权书; 13、建设单位与相关部门签订的协议书。
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第二十七条建设工程施工前,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标准,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定期进行检查,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出入通道口、饮水。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采购,设置消防通道、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办公,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脚手架、爆破工程,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审查,制定用火。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地下暗挖工程。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气候的变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不得上岗、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爆破作业人员。第三十条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起重信号工、机械设备,应当立即制止,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及时、分包单位;(二)土方开挖工程,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消防水源、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用电,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执行、电梯井口、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七)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职工的膳食,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新设备、基坑边沿。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对违章指挥。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第三十五条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临时用电设施、施工起重机械;(四)起重吊装工程,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第二十五条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六)拆除,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防止或者减少粉尘,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在验收前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义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施工起重机械、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方可上岗作业、孔洞口,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专业技术人员、安装拆卸工。第三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桥梁口,并保持安全距离、楼梯口;(三)模板工程、施工机具及配件、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废气。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检举和控告,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维修和保养第四章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第二十条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不得挪作他用。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新工艺。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机械设备、新材料时、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第三十三条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扩建。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第三十七条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噪声、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第二十四条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废水。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五)脚手架工程、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第三十六条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隧道口,不得上岗作业。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违章操作的、产品合格证、机械设备等。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固体废物。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表内加盖的印章应为法人单位行政章(原件一式二份)。 (2)已办理勘察、设计报建的审批表(A4复印件)。 (3)已办理缴交手续的《番禺区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缴款书》(A4复印件)。 (4)使用《散装水泥(商品混凝土)协议书》(原件)。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已鉴证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 (6)工程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A4的复印件)。 (7)《中标通知书》(A4复印件)或免招标批准书(原件)。 (8)属监理范围的工程项目的《番禺市建设项目监理许可审查表》(A4复印件)。 (9)提供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施工员上岗证、质安员上岗证、桩基础施工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应与施工单位一致。 (10)属安监范围的工程项目的《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检查表》及《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表》(A4复印件)。 (11)已办理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表》(A4复印件)。 (12)属初步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需附初步设计审查批文(A4复印件)。 (13)人防办批出的《番禺区建设项目人防地下室易地建设缴费证明书》或《番禺区建设项目人防地下室建设证明书》(复印件)。 (14)收齐上述资料,3个工作日内办结。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64人已浏览
307人已浏览
368人已浏览
51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