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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和生育津贴可以同时享受。 生育保险俗称生育待遇,包含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费、住院补贴。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生育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目前来看,大部分城市的生育保险政策都不支持生育险补交,因此,生育险是不可以补交的。新参保人员,在宝宝出生时缴纳五项社保不满一年的不可享受;参保人虽缴纳五项社会保险满一年但中间有间断的不可享受;即交满一年又没有间断但出现缴费额度不足现象的亦不可享受。所以怀孕后才参保的人员或怀孕后再续交保险的女性是不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故提醒女性朋友莫要等到怀孕了才想起交社会保险!以上为你解答了生育津贴能补吗的回答,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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