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在诸多劳动争议中,劳动关系的终止时间对案件能否进入实体审理起到了重要作用。因此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在应当劳动争议时,在劳动关系的终止证据或质证观点上一定要有相应的准备。 2、劳动仲裁委员会原则上不应当主动审核劳动仲裁时效的问题。因为仲裁时效适用的是时效规则,且属于不告不理的程序性问题。在对方当事人未当庭提及仲裁时效的情况下,劳动仲裁委员会不应当主动审核该问题。
仲裁机构确认劳动关系有时效,劳动关系适用于劳动仲裁。申请仲裁的时效期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时效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中止的,自中止时效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关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而发生争议的规定,不受一年诉讼时效期限的限制。符合以下条件的仲裁申请受理,从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天内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1)属于本规则第2条规定的争论范围(2)有明确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3)申请仲裁的法定时效期间内(4)属于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3人已浏览
101人已浏览
101人已浏览
11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