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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性别_____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区(县)______街道(乡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______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乙方加班工资基数为每日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执行。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范围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执行。乙方在试 用期间的工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____元或按________执行。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 第十一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二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条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十七条当事人依据第十六条第(二)项的约定,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含15日)书面答复对方;15日内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第十八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单位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接触劳动合同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一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一)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的; (二)因防治工业污染源搬迁的; (三)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第二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解除本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在甲方连续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 (五)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六)建设征地农转非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七)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八)集体协商的职工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内的。 第二十三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予已办理相关手续。但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期限界满后,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产、解散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界满前30日,甲方应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终止劳动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乙方1日工资的赔偿金。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本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 (一)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 出现本条第(二)项情况,双方就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个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最多不超过12个月: (一)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届满,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乙方相当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甲方裁减人员的。 第三十二条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计发标准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 第三十三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需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还应加发50%的医疗补助费,患绝症的加发100%的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甲方出资培训和出资招接收的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为 第三十七条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规定的第十九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九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四十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证机关(盖章) 签证员(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 劳动合同续订书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__年__月__日,续订合同________终止。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 ################################################# 劳动合同变更书 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同意,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 1.2.3.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__年__月__日 ################################################# 一、本合同书可作为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 二、用人单位与职工使用本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 三、经当事人双方协商需要增加的条款,在本合同书中第三十九条中写明。 四、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五、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炼、准确,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合同是对双方行为的约束,不是对你公司单方面的约束,相关条款可在合同中列明。以下模板可根据实际情况参考。建筑劳务用工合同***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因**工程施工需要招用***(以下简称乙方)为临时工,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即终止劳动合同。二、生产工作任务: 1.乙方在甲方从事_________工作。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和责任制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或生产任务。三、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生产、工作条件: 1.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培训。 2.甲方应根据国家规定,按工种要求发给乙方劳保用品、配备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提供其它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四、劳动报酬: 1.乙方在合同期间的工资标准: 2._________。五、保险、福利待遇: 1.甲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为乙方交纳工伤保险。 2.乙方因工负伤各方面待遇依《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实行。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合同期间与劳动合同制工人享受同等医疗待遇,并按下列情况享受劳动保险待遇:连续工作不满6个月的,经医院证明需要停工医疗的,停工医疗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停工医疗期间不发工资。连续工作超过6个月(含6个月),经医院证明需要停工医疗的,停工医疗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停工医疗期间不发工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发给一定数量的生活补助费。 4.乙方在合同期间死亡,其劳动保险待遇与劳动合同制工人同。六、劳动纪律: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令和法规,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领导、管理和教育。七、劳动合同的解除: 1.符合下列情况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发现乙方不符合“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招用条件的;(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未痊愈的;(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四)违反操作规程或用工单位规定,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后果的;(五)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不够刑事处罚的;(六)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生产和工作秩序的;(七)犯有其它严重错误的。 2.符合下列情况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身体健康的;(二)用工单位不能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三)参军、考入中等以上学校或被招收为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四)用工单位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临时工合法权益的; 3.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必须提前一周通知对方,方可到临时工户口所在街道、镇劳动部门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八、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九、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养老保险基金由甲方负责按有关规定缴纳。十、其它双方协商事项: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凡属国家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乙方户口所在街道、镇劳动部门各执一份。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街道、镇劳动部门(签章):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续订劳动合同书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续订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变更合同内容: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签章)签定日期:
甲方:乙方:身份证号码: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同志为临时代课教师,担任教育教学工作。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顾问劳务合同: 一、合同期限:聘期从2016年8月29日起至2017年7月10日止。 二、在聘用期内,受聘人员每月总工资元(寒暑假期间不享受工资待遇),此工资中包含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如果乙方要求甲方代缴以上“五险一金”,则从乙方的月工资里扣出。如乙方不要求甲方代缴,则全额发给乙方。聘用合同一经解除,即终止聘用期内的工资待遇,聘用关系自然解除。 三、聘用期内,受聘人员按照聘用单位制定的岗位职责履行义务,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目标。 1、热爱教育事业,遵守聘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师德规范》,遵纪守法,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忠实饯行《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人师表、率先垂范。 2、尊重领导、顾全大局、团结同志、热爱学生,关注所教每一位学生的发展。 3、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承担学校分配的工作量,认真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 4、学习业务,钻研教材,努力完成岗位职责所规定的目标任务。 四、聘用期内,受聘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聘用单位可以单方解除聘用协议:1、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目标,给学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2、不服从聘用单位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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