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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纠纷在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我国民事诉讼管辖一般原则是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房屋租赁发生纠纷,当事人应该去房屋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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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缴纳过物业费,物业公司必然是有痕迹的,一般情况下财务账目的档案保存期限不会低于五年(这其中包括业主缴纳费用的记录),您可以通过法院提取物业公司近三年的应收费用明细,从中提取您缴费的痕迹。 另外,您也可以向法院申请物业公司提交您未缴费的证据,这样进行质证时法院就会要求物业公司提供财务票据进行查验了。 最后,业主欠缴物业费,如果物业公司两年内为通过有效手段(文字)进行催缴的话,可以视为物业公司放弃,业主可以选择不交。 如果这三年中更换过物业公司,新物业公司有义务与原物业公司交接业主缴费的财务账目。不能以未接收资料为理由拒绝查账。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只属于一个最基本的案由,每个法院都会管辖
1、若当事人的诉讼所引起的,物权纠纷,及政策性房屋的买卖合同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若当事人的诉请标的合同中,约定了管辖法院的,按照约定的管辖地法院管辖; 3、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管辖法院的,按照合同纠纷的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所在地基层法院管辖。 4、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管辖权,应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而定,即若是当事人的诉讼标的,属于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及政策性房屋的买卖合同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属于专属管辖;若当事人的诉请标的是解除合同、返还房款,或者支付违约金等,合同中如果约定了管辖法院的,按照约定的管辖地法院管辖;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管辖法院的,按照合同纠纷的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所在地基层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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