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一般来说,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程序应经过以下程序:1、警告;2、陈述和辩护;3、制作执行决定;4、送达;5、采用各种强制执行方式。(二)...
(一)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 一般来说,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要经过以下程序: 1、告诫; 2、陈述和申辩; 3、制作执行决定书; 4、送达; 5、...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代履行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代履行前送达决定书,代履行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代履行的理由和依据、方式和时间、标的、费用预算以及代履行人; (二)代履行三日前,催告当事人履行,当事人履行的,停止代履行; (三)代履行时,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派员到场监督; (四)代履行完毕,行政机关到场监督的工作人员、代履行人和当事人或者见证人应当在执行文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1、执行拘留的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2、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 3、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4、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5、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综合上面所说的,行政拘留也是属于对犯罪人员作出的一种强制拘留措施,但对于这种行为一般是有时间限制的,而且也不能因为任何的情况而进行延长,只要到达了时间就必须要释放当事人,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一定要把握时间。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2]。 其特征主要有: 1、行政复议以行政争议和部分民事争议为处理对象; 2、行政复议直接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 3、行政复议以合法性和合理性为审查标准; 4、行政复议以书面审理为主要方式; 5、行政复议以行政相对人为申请人,催告书行政复议以行政主体为被申请人; 6、行政复议以行政机关为处理机关。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47人已浏览
248人已浏览
131人已浏览
89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