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独资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以下这些: (一)投资人决定解散; (二)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三)被依法吊销营...
法人独资企业,不设股东会,作为唯一股东,可以作出股东决定或决议,由唯一的股东盖章生效,可以设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监事会或监事。因此,如果设董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可以由股东请求法院解散。
解散效果: 1、公司即将消除,必须依法进入清算程序;合并分立解散的,还必须依法处理现有债权债务。 2、公司权利能力有限,不得继续经营业务,只能在清算范围内从事活动。 3到期公司的债权债务视为已到期,由清算组清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公司解散的条件有: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 (二)解散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三)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解散。
公司解散分为自愿解散和强制解散。 自愿解散的程序: 1、股东(大)会做出决议; 2、成立清算组并完成清算; 3、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4人已浏览
183人已浏览
127人已浏览
15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