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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企业设立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作为合作企业的组织机构。具备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一般设立董事会;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一般设立联合管...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设立流程 1、双方洽谈 2、编制项目建议书—市外资委、区(县)外经贸委审批(如果你所办的企业是特殊行业,还需经过特定部门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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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营企业”),是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与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按照中国的法律,经中国XX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以合资方式组成的有限责任公司。它属于股权式合营企业,由中外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批准登记而设立的合营企业,是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XX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作企业”),是外国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与中国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按照《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经中国XX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依照共同签订的合作经营合同,规定合作各方权利和义务的经济组织。合作各方的合作条件或投资、收益或者产品的分配、风险和亏损分担、经营管理的方式和合作企业终止时财产的归属等事项,应在合同中订明。组织形式上可设立具有独立中国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也可是合作各方订有合同的合作项目,符合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批准经营的项目或企业,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合作经营的中方合作者可提供自然资源、土地、劳动服务、劳动力或现有的可利用的房屋、设备、设施等;外国合作者可提供技术、资金、主要设备、材料等。合资企业与合作企业的主要区别是:合作企业不一定用货币计算股份,也不一定按股权比例分享收益,而是按照协议的投资方式和分配比例规定具体做法。
2,外国合资者才能收回自己的资本;而合作企业中的外国合作者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先行收回投资,经营管理机构不同1合资方式不同,以其拥有的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而合作企业可以是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企业,合资双方共同投资,在合资企业存续期内,合资企业属于股权式的合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合资企业必须是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企业。合资企业是在毛利民扣除所得税和按规定提取的基金后,并以其投资或者提供的合用条件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股权等作为利润分配的依据,为有限责任公司;而合作企业属于契约式。合资企业的经营管理机构是董事会及董事会领导下面经营管理机构,按各自的出资比例共担风险。3,外国投资者是不能回自己的资本的,也可以是不具备中国法人资格的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形式不同,可以采取董事会制,也可以采取联合管理委员会制,产品分成或产值分成等分配方式,还可以采用委托管理制,利润分配方式不同。5,董事会是最高权力机构。合资企业中有在依法解散时,依照中国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承担民事责任,中外双方不以投资数额。4,而是通过签订合同具体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可以采取净利润分成,投资回收方式不同。而合作企业的经营管理机构具有多样性,将净利润按各方的股权比例进行分配;而合作企业是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比例分配利润
合营企业办理开业登记,应当在收到审批机关发给的批准证书后,持批准证书、合同、章程、场地使用文件等,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登记主管机关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登记事项主要包括: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投资总额、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营业期限、分支机构、股东姓名或名称等。合营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即为该合营企业的成立日期,凭借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资企业即可刻制印章、开设银行账号、办理税务和财产登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设立合资企业的审批机关。在中国境内设立合营企业,必须经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即商务部审查批准,发给批准证书。但具备以下条件的,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 (1)投资总额在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审批权限以内,中国合营者的资金来源已落实的。 (2)不需要国家增拨原材料,不影响燃料、动力、交通运输、外贸出口配额等的全国平衡的。后一类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合营企业,应报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即商务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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