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均为城市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具体规定如下:1。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租赁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税额如下:(1)大城市1、5元至30元;(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3)小城市0.9元至18元;(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一、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是城市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城市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等单位;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税额如下:(1)大城市1、5元至30元;(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3)小城市0.9元至18元;(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城市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的税额范围内,根据市政建设、经济繁荣等条件,确定辖区内的适用税额范围。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将本地区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税额范围内,制定相应的适用税额标准,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适用税标准可以适当降低,但降低金额不得超过《城市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的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必须报财政部批准。二、计税方法应纳税=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纳税人占用的土地对应的等级税标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2人已浏览
356人已浏览
780人已浏览
26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