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看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
分两种情况: 第一,债权人是否免除或部分免除担保人担保责任,这是债权人的权利。免除担保人责任后,实际上是降低了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能力,可以视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免除,指债权人放弃债权,从而消灭债务人全部或部分债务的行为。 免除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它有以下几个特点: (1)免除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出于什么原因,均不影响免除的效力。 (2)免除是无偿行为。免除是债权人主动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再行支付相应的对价。 (3)免除不需要有特定的形式。免除债务,可以口头书面通知,也可以默示的不作为。 免除债务的行为产生如下法律效果: 1、免除使债务消灭、债权人免除部分以债务的,债务部分消灭,免除全部债务的,债务全部消灭,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比如,债务人免除部分债务人责任乙欠债权人甲100万元贷款,甲通知乙只要偿还80万元,除了20万元债务。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的,免除的部分不必再履行,但尚未免除的部分仍要履行。债权人免除全部债务,比如,服装加工部向服装定作人表明不收取服装加工费、免除全部债务的,全部债务不必再履行,合同的权利义务因此终止。在债务被全部免除的情况下,有债权证书的,债务人可以请求返还。 2、免除消灭债权和债权的从权利,免除了对方债务,也等于放弃了自己的债权,债权消灭,从属于债权的担保权利、利息权利、违约金请求等也随之消灭。比如甲免除了乙的债务,为乙提供履行担保的丙的责任没有了存在基础,必然一同消灭。但是,免除担保债务的,不影响被担保的债务的存在。比如甲免除了丙的担保义务,不等于免除了乙的债务,乙仍然要履行债务。 债务的免除不得损害第三人利益。债权人甲将其对于债务人乙的债权质押给了丙,如果甲免除乙的债务,丙对甲享有的质权也不复存在了,这有损丙的利益。因此,对于已就债权设定担保权益的债权人,不得免除债务人的债务,而以此对抗担保权人。
免除,指债权人放弃债权,从而消灭债务人全部或部分债务的行为。 免除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它有以下几个特点: (1)免除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出于什么原因,均不影响免除的效力。 (2)免除是无偿行为。免除是债权人主动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再行支付相应的对价。 (3)免除不需要有特定的形式。免除债务,可以口头书面通知,也可以默示的不作为。 免除债务的行为产生如下法律效果: 1、免除使债务消灭、债权人免除部分以债务的,债务部分消灭,免除全部债务的,债务全部消灭,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比如,债务人免除部分债务人责任乙欠债权人甲100万元贷款,甲通知乙只要偿还80万元,除了20万元债务。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的,免除的部分不必再履行,但尚未免除的部分仍要履行。债权人免除全部债务,比如,服装加工部向服装定作人表明不收取服装加工费、免除全部债务的,全部债务不必再履行,合同的权利义务因此终止。在债务被全部免除的情况下,有债权证书的,债务人可以请求返还。 2、免除消灭债权和债权的从权利,免除了对方债务,也等于放弃了自己的债权,债权消灭,从属于债权的担保权利、利息权利、违约金请求等也随之消灭。比如甲免除了乙的债务,为乙提供履行担保的丙的责任没有了存在基础,必然一同消灭。但是,免除担保债务的,不影响被担保的债务的存在。比如甲免除了丙的担保义务,不等于免除了乙的债务,乙仍然要履行债务。 债务的免除不得损害第三人利益。债权人甲将其对于债务人乙的债权质押给了丙,如果甲免除乙的债务,丙对甲享有的质权也不复存在了,这有损丙的利益。因此,对于已就债权设定担保权益的债权人,不得免除债务人的债务,而以此对抗担保权人。
债权人是否免除或部分免除担保人担保责任,这是债权人的权利。免除担保人责任后,实际上是降低了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能力,可以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权利,在只有一个担保人的情况下,不会涉及其他问题。如果存在共同担保的情况,债权人免除或部分免除担保人担保责任的,其他担保人在债权人免除的范围内,免予承担担保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8人已浏览
193人已浏览
89人已浏览
15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