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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
新《社保法》对社会保险费的征缴作出更多的强制措施。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不但将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处以罚款,而且将被处以应缴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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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对于那些已经由用人单位办理了社保手续,但因用人单位欠缴、拒缴社会保险费或者因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等发生的争议,应由社保管理部门解决处理,不应纳入人民法院受案范围。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四十七条规定(即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向单位主张: 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3,如果为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注意有一年的时效)
公司不给交本地社保怎么办这个问题其实可以这样做,首先没有给你交社保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给你登记交,但是拖欠钱,还有一种是直接不给登记交社保。 第一种拖欠的情况,先要去社保大厦的稽查科查公司是不是在社保办理了整体拖欠,如果是这种情况,社保不受理(因为公司说自己没钱),说白了,没辙。我以前那个公司就是这样,现在还没发现什么解决办法。如果是 第二种情况就比较好解决,去那个公司注册区的社保大厦投诉就行,大部分都能受理,我身边也有成功例子。他们会给你登记然后慢慢调查,这个效率不会高,原因你懂得。你只要带上签的劳动合同和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可得是盖上公章的哈。但是社保中心的工作时间也是我们上班的时间,你如果去就得请假,可能会比较麻烦,你自己权衡一下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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