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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证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具体处理可以有所不同。属于个人特殊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根据我国有...
离婚后原来夫妻单方名下房产需要过户的话,需要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该过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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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领完了离婚证,则仅仅代表着双方的夫妻关系已经解除了,并不意味着财产已经分割完毕了。如果还有夫妻共同财产没有依法分配,则双方还是可以协商分配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依法分配。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在发现后2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户主:*** 户主子女:长子***次子*** 长女***次女*** 兹有户主林帮*于1982年自建的长20米,宽16米的石板结构平房一撞,及自建其平房所用的土地全部分给归属于次子***继承所有。特书其证! 注:此证明是该房屋及其土地所有权的唯一有效的家庭内部分割证明。其他任何与其证明相冲突的证件或书面证据均无效,不得做为其家庭财产所有权的分割证明。 户主(签字盖印): 户主子女(签字盖印): 继承人(签字盖印):
没有领取结婚证,如果甲乙是在1994年2月1日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且已经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属于事实婚姻,如果甲还生存,按照现行法律规定房子属于甲乙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甲已在交付房子首付款之前死亡,就只能是乙的个人财产。如果甲乙在1994年2月1日前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或者没有同居就不属于事实婚姻,只能按同居关系处理。同居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完全取决于甲乙自愿,表明甲乙从那时起同居关系就结束了。甲的个人债务就与乙没有任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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