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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虽然属于农民集体,但村委会只能在不改变土地用途并征得村集体同意的前提下,在村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对土地使用权进行流转。村委会,村民大...
村委会不是金融机构,不具备存储条件,也没有相关业务权力。但是,当事人可以以双方存在财物纠纷为由进行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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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因此,你自出生日起便居住、生活在谢地村上厝村民小组,并落户在被告谢地村委会;你女儿虽尚未申报户口,但自出生时起亦随父母居住、生活在谢地村上厝村民小组;而你丈夫与你结婚后,便于1997年10月24日将户籍由江西省东乡县占圩镇荫岭村迁至谢地村委会,并从此在谢地村上厝村民小组居住生活,且自其户口从原籍迁出后在原籍便未享受任何村民待遇。因此,你们一家三口均具备谢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你们与谢地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一样有权参与上述代管林及误差面积补偿款的分配。谢地村委会、谢地村上厝村民小组未将上述款项分配给你们一家三口,侵犯了你们一家三口的合法权益。
首先要明确两个概念,即土地的征收和收回。大家都知道,我国土地按性质分为国有和集体所有,村子里的土地归整个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土地使用者(村民)只有使用权。在这种情况下,村民的土地可能会被国家征收,由集体所有转为国有(并给予被征地村集体及村民补偿);也可能因为种种原因被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进行重新划分或用于公共设施或公益事业建设等。在这个前提下,我们就要分两个方面回答这个问题。1)村委会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并不是村委会想收回就能收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6条规定,农民工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有三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收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依照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办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村委会无权主观武断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拆房腾退土地,即使是依法收回集体土地,也须根据法律规定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2)村委会无权征收土地。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征收永久基本农田的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或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应由国务院批准;其他情形下征收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也就是说,村委会无权批准土地征收。同时,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也就是说,村委会无权自行组织实施土地征收,仅能做一些辅助性工作。农村的村委可以征收土地吗?综上所述,即使是农民用来生计的土地也是属于国家的,所以土地征收的工作只能由作为土地所有者的国家来进行而不是仅仅拥有管理村民的部分权力的村委来进行,总而言之村委如果以其名义强夺农民土地的就是犯法行为。
1、没有村委会我能起诉村里吗? 答:村委会是农村村民的自治组织,是必须成立的,通常情况下村里是不应没有村委会的。但是,因为现在村委会没有成立,你现在就起诉村委会,法庭是无法审理的,因此,你应首先了解一下村委会没成立的原因,然后再决定下一步怎么办(比如说:如果是应为镇政府的原因,没有及时组织村民选举村委会,你可以向上级党委或政府反映,请求上级党委和政府镇责成镇政府尽快组织村民选举村委会,也可以向镇里相关的人员和部门反映的的实际情况)。 2、如果起诉村里不成,钱又要不回来我该怎么办? 答:村委会是必须成立的,通常情况下不会长期没有村委会。因此,你不用担心起诉不成,你要注意的是注意时效的问题。必要时,采取一些相应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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