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般下达拘留通知书之后不超过24个小时就能收到,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零八条规定: 拘留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制作《拘留...
一般下达拘留通知书之后不超过24个小时就能收到,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零八条规定: 拘留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制作《拘留...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三条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如果是治安拘留,处罚决定书上会写明拘留时间。如果是刑事拘留,则不写。因为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处罚种类。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在这期间不逮捕的会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放人。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法院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一般情况下一个月之内。特殊重大案件除外。具体结果,还要看具体案情和律师辩护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的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最长不超过一个半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62人已浏览
1,800人已浏览
935人已浏览
21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