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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在拆除前,已经通知,要求在限期内搬出财物,本方拒绝的,应当后果自负。 2、如果在拆除前,没有通知,执行人员擅自行为,造成相关财物损毁...
1、违建被强拆里面的物品应向公证机关办理保全,及时进行物品转移,强制拆除时行政机关未对屋内物品登记保全的,被拆迁人可以按照受损物品合理价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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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强行拆除住宅区违章建筑物业。物业有监督权,但没有执法权,无权拆除违章建筑,只能发出整改通知、建议等。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有关行政部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制止或者处理违法行为。
不可以。尽管建筑是违法的,但是建筑内的私人物品是属于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根据我国《宪法》有关规定,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应该得到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1、如果在拆除前,已经通知,要求在限期内搬出财物,本方拒绝的,应当后果自负。 2、如果在拆除前,没有通知,执行人员擅自行为,造成相关财物损毁的,应当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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