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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伙企业不能设立分公司,但是合伙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因为合伙企业本身不是公司,所以是不能设立分公司的。 2、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合伙企...
不可以。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即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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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限合伙企业是能依法设立分公司的。 2、根据相关规定,有限合伙企业属于营利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 3、有限合伙企业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符合以下几个条件的公司可以设立有限合伙企业: (一)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三)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四)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五)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六)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中应当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认缴的出资数额。 (八)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 (九)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二章第一节至第五节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可以,只要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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