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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分公司的具体流程是: 1、申请人依法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2、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营业场所...
设立分公司的过程包括: 1、自设立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2、提交登记申请、场所使用证明、负责人任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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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公司设立要经过以下几个程序: 一、注册分公司的流程 1、分公司名称核准 2、办理营业执照 4、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5、办理税务登记证 二、注册分公司所需材料 1、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2、总公司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3、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4、总公司验资报告复印件5、总公司章程6、总公司股东会决议7、总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8、分公司负责人任命书9、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照片10、其它所需材料
不能设立股权。作为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存在股权结构,所以说总公司的分公司很难有分配股权的权利。分公司不是企业法人,也不能成为合伙人。没有法人财产权,不是持有股权的适格主体。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该总公司承担。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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