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提议作为要约的条件如下: 1.要约人应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 2.要约的内容须具体、确定; 3.要约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并表示要约人受其约...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行政不作为的主体必须是行政主体。成为行政主体必须具备四个条件: 其一必须享有行政权力; 其二必须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 其三必须能够承担由于实施行政活动而产生的责任;其四行政主体必须是组织,个人不能成为行政主体。2、行政主体具有作为的行政义务。行政不作为义务应符合以下条件:其一,必须是与行政主体的行政职责相关的行政为义务,而非其他性质的作为义务。其二,必须是在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中有明确、具体规定的作为义务而非道义上的要求。3、行政主体有履行行政义务的可能性。虽然行政主体负有行政义务,但是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意外事件以及不可抗力,导致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由于非主观的原因而不能及时履行行政义务,便不能认定为行政不作为。只有在行政主体具有履行义务的可能性,而由于故意或过失没有在法定的或合理的期间作为的,才能构成行政不作为。4、行政主体在客观上具有在法定的或合理的期限内不履行行政义务的事实。
行政不作为是相对行政作为而言的。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负有法定的作为义务,能够履行而没有履行,并且在程序上没有意思表示或有意思表示却没有实际履行的行为。它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行政不作为主体必须是负有法定作为义务的行政主体。它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2、行政主体必须负有法定作为义务。它包括依职责产生的法定义务和依职权产生的法定义务。 3、行政主体具有履行该法定义务的能力,但故意或过失不作为。 4、行政主体在程序上没有意思表示或有意思表示却没有实际履行。表现为行政主体消极地不做出或者没有完成一定的程序行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2人已浏览
109人已浏览
215人已浏览
10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