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以别人店铺名义做宣传的属于欺诈行为。一、如何认定消费欺诈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国家工商总局《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可以从3个...
1、虚构原价再打折 表现:商家标示一个虚高的价格为原价,再大幅度打折。实际上这个原价从未成交过。 2、使用误导性语言 表现:商家采用以令人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欺诈的内容不同可能对婚姻的效力有不同影响,例如;隐瞒性别、近亲属关系、恶性传染病等,就与隐瞒婚史、学历、工资收入等所产生的效果不同。祝顺利。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民事合同,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欺诈合同经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合同无效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条为维护市场秩序,禁止价格欺诈行为,促进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以下简称经营者)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有偿服务的价格行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价格欺诈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 第四条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经营者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有偿服务,应当依法明码标价。经营者降价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如实说明降价原因、降价期间,并使用降价标价签。 第六条经营者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有偿服务的标价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价格欺诈行为: (一)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79人已浏览
802人已浏览
425人已浏览
22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