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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
(一)前期:提出廉租房的申请: 由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申请文件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申请。 (二)申请廉租房的后期流程: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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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申请享受廉租住房的家庭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家庭月收入符合本市民政部门规定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570元/人的标准,且已接受民政部门连续救助6个月以上; 2.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含7平方米); 3.家庭成员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5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此住处须满2年以上; 4.家庭人数为两人或者两人以上,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同时,申请家庭应当推选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人。由申请人向区、县廉租办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报家庭的基本情况,并提交下列材料:1.民政部门出具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2.廉租住房申请表; 3.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 4.家庭成员的户籍证明; 5.现居住地的住房证明; 其他相关证明。
申请廉租房的具体流程:1。收到表格并填写表格。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应当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收到申请表,并按照要求填写相关内容。2、提交材料。申请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申请材料和复印件。3、初步审查。街道住房安全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家庭提交的材料后,应当及时作出是否接受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4、审查。区住房安全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确定租赁计划。5、备案。6、租赁。符合条件的租赁补贴家庭可以持通知找到租赁住房,与房屋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向户口所在地的区(县)住房安全管理部门备案。房屋出租人每月领取补贴。
1、申请人登录主页在线申请2、然后携带规定资料向预约区住宅建设局提交申请3、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初审资料4、初审符合申请条件的,区受理窗口发行《申请书》,扫描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资料上传,提交市主管部门初审资料不符合公共租赁住宅申请条件的,发行《不受理通知书》5、市主管部门按季度与市规土委、民政.各区住宅保障部门批量审查有关条件6、最终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纳入轮候数据库,最终审查不符合市主管部门的申请书被驳回7个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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