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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协议内容不能过于简单,不具有可操作性。比如,协议约定:“双方同意离婚;女儿归男方抚养;财产已分割完毕,双方对此无异议”。 2、贷款房...
离婚协议书是协议离婚时很重要的双方协议,它的内容,将影响到双方离婚后的权利义务。因此,签订的时候必须慎重。然而,在签订离婚协议书的时候,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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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须双方自愿。非自愿采用威逼、胁迫手段签订的协议的财产分割等部分的协议是无效的。比如对财产协议的某部分不签就要杀害对方、或对方的亲属,被逼方无奈签署的部分。 2、应由双方亲自签署,不得由他人代签。 3、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如双方离婚,规定另一方不得再婚、不得离家,即所谓的离婚不离家,是无效的。 4、不得损害他人的利益包括子女的利益。如有的协议中以抚养费为筹码,约定放弃探视权不付抚养费,这一条款因损害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也应认定为无效。 5、不得有其他违反公序良俗的条款。 6、协议应当履行,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经过法院认可,一方不执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7、对于离婚这种身份行为不得再附其他条件和期限。
(一)离婚协议书是不是双方自主自愿签订的 这里就是说协议离婚的前提必须是双方自主自愿,不是任何一方或者是他人对夫妻二人以任何非法的手段强迫规定协议内容,协议本身应当是一个双方一致商量达成的书面性材料。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协议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及抚养费的问题是离婚双方必须关心的问题,一般情况下没有与子女生活的一方应当向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支付抚养费。具体说来,不直接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支付的抚养费不超过固定收入的30,具体支付的方式及期限经双方同意即可。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怎么分 在签订离婚协议前,应当将双方的共同财产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分割,并应当在协议的最后列出共同财产清单,以便在协议离婚后一方反悔或者其他情况的发生。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针对夫妻离婚前因生活发展需要产生的共同债权及债务,一般约定为双方平均享有或承担。债权的具体享有方式及债务的清偿责任也是以双方约定的协议内容为准。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一般情况下,一对夫妻只有一套住房,如果双方解除婚姻后势必会导致一方没有住房,那么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可能会涉及到未取得房屋使用权及所有权的一方提出异议,这就需要双方就住房及临时解决的方案做一个明确的约定。 (六)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离婚协议签订并领取离婚证后,夫妻双方不再共同生活,这就可能会给不与子女生活的一方对孩子的探望造成困扰,因此,为能给离婚后的子女提供一个相对较好的生活环境,那么双方应当在探望权的实行方式及探望时间做约定。 (七)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签字或盖章) (八)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离婚协议书是协议离婚时很重要的双方协议,它的内容,将影响到双方离婚后的权利义务。因此,签订的时候必须慎重。然而,在签订离婚协议书的时候,很多人也会遇到障碍,或者说是陷阱,这些如果不注意会造成离婚后权益的持续受损。因此,在这里,我们仅提两点在离婚协议书签订时要注意的事项,仅供参考: 1、离婚协议书中不要也不能附条件。现实中,很多离婚男女都会附加条件的离婚,比如有的人就会说双方在债务还清之日起方可离婚,银行按揭还清之日起离婚等,这些附加条件,离婚登记机关是不会受理的,因为它们被认为是双方仍没有对离婚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这也直接摧毁了协议离婚的基础。 2、公证过的离婚协议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一方不履行婚姻协议书,并非只能向法院起诉。若经公证机关公证后的《离婚协议书》,则可以直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除非认为公证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人民法院应当协助执行。因此,通过办理公证手续,可以保证《离婚协议书》的有关财产部分获得强制执行。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必然需要夫妻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因为之后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需要用到,如果缺少的话就会无法顺利的办理离婚证。而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上面签字之后,协议书并不会马上生效,往往是办理了离婚手续进行了相关登记之后,才会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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