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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的受赠人不知道不成立。由于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其财产免费给予受赠人的合同,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因此,可以判断赠与合同...
合同不具备成立的要求,即不成立。合同不成立的情况如下:1、一人自行订立合同;2、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不一致,未形成要约和承诺的一致性;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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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作为债务人在借款合同上签字盖章,作出了明确的还款以及借款利息、相关费用承担的意思表示。原告作为债权人虽然没有在借款合同上签字盖章,但其以实际行动履行了出借款项的义务,并依据该合同诉至法院主张权利,其行为足以表明借款合同是出借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故应认定借款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一致的意思表示,且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情形,因而该份借款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现两被告未能履行还款义务,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
合同成立的时间一般是承诺生效的时间,法律或者当事人另有规定的除外;合同成立的地点是承诺生效的地点。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四百九十二条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1、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第四百九十一条的规定,可以根据以下签订合同的形式确定成立时间: (1)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2)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3)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四百九十一条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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