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解决验资时所需要的手续:解决内资公司设立验资报告需要准备的手续1.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2.各股东身份证3.公司设立申请表(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
需要看伤情鉴定的结果,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伤害案件应当及时报警,出院后要求派出所出具伤情鉴定函进行伤情鉴定,经鉴定,如果属于轻微伤就只能按普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不需要验资!个体工商户是以个人全部财产出资,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没有必要有注册资金。因此也不需要进行验资。验资的意义其实是要证明你确实有办营业执照时候登记的资金。但是在办个体户营业执照,填写相关表格的时候有一个“资金数额”的内容,随便填一两千块上去就行。个人建议别填太多。
验资报告,是注册会计师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的规定,在实施审验工作的基础上对被审验单位的股东(投资者、合伙人、主管部门等)出资情况发表审验意见的书面文件。 验资报告是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事务所及其他具有验资资格的机构出具的证明资金真实性的文件。所以,可以到以上相关机构办理。
由于建设工程施工专业性强,大多涉及公共利益,工程竣工后使用前验收是法律强制性规定,但现实中建设单位为了拖延支付工程款的时间,工程验收后往往不出具验收报告。作为承包商,如果遇到上述情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组织竣工验收时,派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参加竣工验收会议,在最终竣工验收会议记录上签字、拍照或录像留存证据;其次,根据法律规定,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因此,承包人在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注意证据的保留。超过双方合同约定的验收期限,发包人仍不组织验收的,承包人可以主张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之日向发包人支付剩余工程款;最后,如果建设项目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承包人可以以转让占用建设项目之日为竣工日期为由,向发包人主张支付剩余工程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47人已浏览
375人已浏览
1,399人已浏览
57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